市场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
发布于: 2025-08-07

市场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委员会名称为“市场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 性质 

委员会是由乳制品生产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旨在推动乳业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宗旨 

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乳业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维护消费者权益,推动行业技术创新与市场规范,促进行业内部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 工作原则 

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注重行业自律与市场监督,推动乳业市场的良性竞争与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职责与任务

 

第五条 主要职责 

1.       市场调研与分析:定期开展乳业市场调研,分析市场动态,发布行业报告,为企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       政策建议: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反映行业诉求,推动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出台。 

3.       市场监督与自律: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增强消费者信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 主要任务 

1.       组织行业会议、论坛、培训等活动,促进行业交流与合作。 

2.       开展乳业市场相关课题研究,发布行业白皮书或研究报告。 

3.       推动乳业市场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4.       加强与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促进行业政策优化。 

5.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乳业市场的国际化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委员会组成 

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和秘书处组成。 

1.       主任委员:1名,负责委员会全面工作。 

2.       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 

3.       委员:由乳制品生产企业、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等代表组成。 

4.       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设秘书长1

 

第八条 委员任职条件 

1.       从事乳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科研等相关工作,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 

2.       热心行业公益事业,愿意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3.       遵守委员会制度,履行委员职责。

 

第九条 委员权利 

1.       参与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2.       对委员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       优先获取委员会发布的行业信息与研究成果。

 

第十条 委员义务 

1.       遵守委员会制度,执行委员会决议。 

2.       积极参与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3.       维护委员会声誉,不得以委员会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四章 开展会议

第十一条 会议制度 

1.       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主任委员主持,总结年度工作并制定下一年度计划。 

2.       临时会议:根据需要由主任委员或秘书处提议召开。

 

第十二条 决策机制 

委员会重大事项需经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 经费管理 

1.       委员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资助等。 

2.       经费用于委员会日常运营、活动组织、课题研究等。 

3.       经费使用需公开透明,接受委员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制度修改 

本制度的修改需经全体会议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 解散程序 

委员会如需解散,需经全体会议讨论,并经四分之三以上委员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六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委员会成立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乳业市场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所有。

 

 

(注:本制度为草案,最终版本需经委员会成立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