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乳制品深加工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性质与定位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乳制品深加工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加工专委会”)是在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秘书处领导下的专业工作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工作接受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宗旨:以乳制品深加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聚焦乳蛋白、乳脂、乳糖等基础成分的高值化利用,突破功能性乳制品、乳基功能配料、干酪等细分领域的关键技术,促进深加工技术与智能化装备、绿色低碳工艺的深度融合,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技术创新体系,引领行业从传统加工模式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
目标:
构建技术标准体系:主导或参与乳业深加工相关技术标准、工艺规范、质量控制标准的制修订,覆盖从原料预处理到终端产品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推动技术标准化与产业化应用有效衔接;
推动技术成果转化: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创新平台,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成果与企业实际生产需求精准对接,加速先进技术的产业化应用;
增强国际技术话语权:跟踪国际乳业深加工技术发展前沿,积极组织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乳业原创技术纳入国际标准体系。
第三条 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企业、引领创新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推动行业自律与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人员组成
第四条 组织设置
深加工专委会设主任委员2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委员若干名。其中:
主任委员负责统筹专委会全面工作;
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
秘书长由协会秘书处指定,负责日常事务协调、会议组织及信息归档。
第五条 委员产生与任期
委员由协会会员单位推荐,经深加工专委会审核、协会秘书处备案后确认,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在乳制品深加工领域具有代表性(如企业技术负责人、科研团队带头人等),能积极参与专委会活动并履行职责。
第六条 换届与调整
每5年举行一次换届会议,调整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委员名单;任期内委员因离职、岗位变动等原因无法履职的,所在单位可重新推荐人选,报协会秘书处备案。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工作任务
行业调研与政策建议:跟踪乳制品深加工行业发展动态,研判技术瓶颈与市场需求,向政府部门及协会提出政策建议;
技术创新与推广:组织推动乳制品深加工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与应用,推动产学研合作及成果转化;
标准制定与质量提升:参与乳制品深加工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开展质量安全与合规性培训,提升行业整体质量管控水平;
交流合作与培训:举办技术研讨会、专题培训、产业博览会等活动,搭建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平台;
信息服务与科普宣传:收集并发布深加工领域前沿信息,编撰技术手册和科普资料。
第八条 会议制度
年度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总结年度工作、审议下年度计划、通报重大事项;
专项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如标准制定、技术攻关等),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专题会议,可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形式;
会议纪律:委员应按时参会,因故无法出席需提前书面请假并反馈意见;会议形成的纪要由秘书长整理,经主任委员审定后分发存档。
第九条 工作分工
主任委员负责审批年度工作计划、协调重大资源、向协会秘书处汇报工作;
副主任委员按职责分工牵头专项任务,如技术组负责创新项目、标准组负责规范制定等;
秘书长负责会议组织、文件流转、信息汇总及对外联络。
第四章 经费与保密
第十条 经费管理
深加工专委会不向委员单位收取会费,日常工作经费(如会议费、资料费)由主任委员单位或活动承办单位自愿承担;大型活动经费可通过企业赞助、政府项目支持等方式解决,经费使用应当符合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委员应对专委会工作中涉及的未公开信息(如企业技术数据、行业调研结果等)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对外披露;严禁以深加工专委会名义开展未经授权的调研、收费、评比等活动,违者将取消委员资格并通报协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制度生效
本制度经深加工专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报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秘书处备案后生效。
第十三条 解释权
本制度由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乳制品深加工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需经全体委员会议表决通过。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