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乳产业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发布于: 2025-03-20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

特种乳产业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修订)

                 

特种乳是指除黄牛乳以外的其它家畜乳,如羊乳、牦牛乳、水牛乳、骆驼乳、马乳、驴乳等。

为适应乳制品行业特种乳产业发展的新形势,推动特种乳产品技术进步和产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成立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特种乳产业发展委员会,目前设立四个专业委员会:羊乳专业委员会、牦牛乳专业委员会、水牛乳专业委员会、骆驼乳专业委员会。现将该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规定如下:

    一、性质:特种乳产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在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秘书处领导下设立的工作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

    二、 委员会组织架构

(一)委员会由相关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组成,并吸收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专家加入。

1、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秘书处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指定;

2、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由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秘书处委派;

3、羊乳、牦牛乳、水牛乳、骆驼乳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每届任期五年。

(二)委员会办公地址: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

三、工作职责

(一) 委员会由主任委员主持开展工作,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计划实施情况;

(二)委员会可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 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会议或活动。

(三)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向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秘书处报告工作、协调由协会负责的事务及工作;

(四)委员会不向委员单位收取费用,少量的会议费、资料费、专家费等原则上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负担,各委员参加活动的差旅费等费用各自负担。

 (五)各委员应按要求出席会议和活动,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五、工作范围

  (一)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协作工作;

  (二)协助会员单位开展课题研究;

  (三)制、修订产品标准;

  (四)为会员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五)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六)编辑出版相关方面的科普、技术资料。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

                                       2025年3月14日